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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04-24 23:25     来源: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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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文件精神,深化我市产教融合发展,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促进产业链与教育链有机融合,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效衔接,更好服务我市产业发展、工业振兴和城市更新,全面提高全市职业教育服务产业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154号);

(二)《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

(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0号);

(四)《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桂政发〔2023〕13号)。

三、主要内容

政策规划包括“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组织实施”等六大章节25条。

第一部分: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梧州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对接产业转型升级,完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夯实产教融合发展基础。

第二部分: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通过购买服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院校办学。通过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深化“引企入教”改革等措施,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拓宽企业参与途径。

第三部分: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支持职业院校开展普职渗透试点,安排九年级学生接受短期普职渗透教育。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同时,推进产教协同育人,畅通职业教育升学渠道。鼓励教育培训机构、行业企业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支持“互联网+教育(职业)培训”发展。打造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

第四部分: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通过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组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作用,推进本行业产教融合。强化行业指导,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

第五部分: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鼓励高校、职业院校与东盟国家学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构建职业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优势互补。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城市和自治区职业教育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试点等项目。鼓励梧州区域内高校联合东盟国家高校、行业企业,在东盟国家合作共建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鼓励各类资金对职业教育投入,重点行业深度推进产教融合。

第六部分:加强组织实施。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大力宣传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和提炼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有效措施,向国家、自治区各相关部门报送。


解读单位:梧州市教育局

解读联系人:袁毅荣

联系电话:0774-3851141


关联文件: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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