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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休学
(一)申请对象:学生因伤病、参军、出国(境)或其他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6周仍不能上学的;休学期满确需延长休学时间的学生。
(二)申请材料:
1.《梧州市中小学生休学申请表》(附件1);
2.县级(含)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地点:学生所在学校
(四)申请流程:
1.学生或家长携带申请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
2.学校审核;
3.学校确认(签字盖章);
4.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提出休学申请并上传休学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5.学校主管教育局在学籍管理系统上审核;
其中,第4、5项流程由学校及教育局完成,无需学生及家长操作。
(五)其他:
1.申请休学的期限不超过1年。休学期满确需延长的,学生及家长应提出书面延长休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学。
2.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休学不得超过2年,超过2年不复学的,按自动退学办理。因入伍申请休学的,休学时间不受限制,可在退役后1年内凭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复学,超过1年不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办理。
3.休学期间不得办理转学手续。
4.学生因患严重传染性疾病,经医学鉴定须长期隔离者,学校可要求其休学。
5.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最后一个学期(初三下学期、高三下学期)原则上不予休学。
二、复学
(一)申请对象:休学期满或需提前复学的学生。
(二)申请材料:
1.《梧州市中小学复学申请表》(附件2);
2.县级(含)以上医院康复证明材料,退役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地点:学生所在学校
(四)申请流程:
1.学生或家长携带申请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复学申请;
2.学校审核;
3.学校确认(签字盖章);
4.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提出复学申请并上传复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5.学校主管教育局在学籍管理系统上审核;
其中,第4、5项流程由学校及教育局完成,无需学生及家长操作。
(五)其他:
复学时,学校视学生学习能力和其监护人及其个人意愿,安排学生在原年级或下一年级就读。
三、国家或自治区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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