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坚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中小学生违法驾驶共享电动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梧州市未满16周岁中小学生骑行共享单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现状,并对如何禁止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对我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组织各地各校常态化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我局的工作向您汇报:
一、压实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和师资培训
(一)强化交通安全教育。根据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我局要求学校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并加强教学资源建设,保障安全教育时间。为增强教育效果,对教育形式也提出明确要求,在小学以游戏为主,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以体验和辨析为主。同时,我局每年均印发专门通知,指导各地各校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交通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利用梧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资源,全市有529327名学生参与平台学习,14874名教师使用平台进行日常安全教育,使用率高达95.96%。同时,我局还会同市公安局策划制作交通安全系列宣传海报,广泛普及包括交通安全在内的安全教育知识。联合市公安局印发《梧州市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6)的通知》。
(二)组织开展日常警示教育。我市各中小学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放学前一分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把交通知识作为每天放学、每次放假安全教育必讲内容,时刻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宣传教育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最大限度防止事故发生。如梧州市第八中学、新兴二路小学等20多所中小学校还主动邀请交警部门到校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让学生通过和交警现场互动交流,进一步加深了思想认识,提高了学生的安全素养。
(三)组织开展宣讲演练活动。我局要求各地各校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学校交通安全的理解和支持;强调学生乘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要自觉佩戴头盔,做到安全出行,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机动摩托车、电动车。组织梧州市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和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实践示范基地义务到我市170所中小学校举办形式多样的安全实操技能宣讲活动,为学生们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认真吸收借鉴代表们的建议,强化部门协作联动,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资源建设,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教育的趣味性、互动性和体验性,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切实遵守交通规则,正确乘用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各类车辆,确保交通出行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梧州市教育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梧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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