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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2024-05-17 17:25     来源:梧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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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静、蔡永杨、卢艳、谢国海、陈展涯委员:

《关于规范并促进梧州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发展的建议(并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促进托育服务工作措施与情况

(一)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增加托班服务供给

我局和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梧州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推进托幼一体化的任务措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尤其是普惠性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增设托班,托位数持续增加。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补助制度,对于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招收2—3岁幼儿,按人数分别给予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生均补助经费。根据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统计,我市共有933所幼儿园,托班学位数7110个,其中万秀区800个、长洲区460个、龙圩区240个、苍梧县20个、岑溪市3700个、藤县1230个、蒙山县660个;开设有托班的幼儿园235所,共接收4155名3岁以下幼儿。

(二)大力推进试点建设,加强托育服务人才培养

加快培养“幼儿保育”及相关专业建设,围绕“康养梧州”建设目标,培养和输送技能人才。我市现有6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分别为:梧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苍梧县中等专业学校、岑溪市中等专业学校、藤县中等专业学校、蒙山县中等专业学校、梧州市电子科技职业技术学校。每年向社会输送约1000名合格的幼儿保育专业人才。推进中职学校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工作,将证书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推进“1”毕业证书和“X”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机衔接,提升托育服务人才培养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目前,我市优质普惠托育服务资源不足,存在供求矛盾突出问题。托育机构收费偏高,个别托育服务机构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托育理念和方式方法以迎合市场需求为导向,且缺乏质量考核,良莠不齐。家长更希望能送孩子到开设托班的公办园。但我市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公办资源依然不足,公办园学位无法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因此只有部分公办园根据办园条件和实际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针对存在的问题,你们提出的几点建议是积极的、有建设性的。我局将进一步落实任务措施,加快推进托育服务发展。

(一)以自治区托幼一体化试点园藤县教育集中区幼儿园,及梧州市第一幼儿园等5所市级托幼一体化试点园为龙头,积极探索托幼一体化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

(二)进一步加强托幼一体化工作管理,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配合卫健部门,对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加强综合监管和专业指导。

(三)进一步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继续联合属地区直学校资源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面向社会人群的婴幼儿托育服务培训。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梧州市教育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梧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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