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9日 |
标 题:关于调整《2024年梧州市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梧教办〔2024〕1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管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新修订的《梧州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要求,我局调整了《2024年梧州市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2024年梧州市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根据《梧州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要求,为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汛期洪灾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和《梧州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江河水灾,包括江河洪水、堤防决口、岸坡大面积滑坡等灾害。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防汛抗洪救灾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汛救灾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到及时安排,及时布置,及时抢险。
二、机构和职责
成立相应的防汛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与指导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防汛救灾工作。
组 长:覃映霞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剑彪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陈维光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
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丽萍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刘 弢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丽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吴 琼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熊桂清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蒙剑仪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 波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蒙慧营 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负责人
李宜嬴 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科长
贤崇杰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袁毅荣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人
邓表勇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科长
蒙乾文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甘德源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副科长
袁炳全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胡 亮 市电化教育站站长
陈 炜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王钰钧 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管中学(幼儿园)、局直管职业学校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数据统计组、后勤保障与物资调度组、抢险突击组、救灾安置组、安全保卫组、卫生防疫与清扫工作组、考试保障组、督查工作组等九个工作组。
(一)综合办公室
责任领导: 杨 丽
组 长: 蒙剑仪
常务副组长:邓表勇
副 组 长: 梁钰梅
成 员: 滕 瑜、卢钦全、覃渝林、江献群、凌秋菊、覃妃柳、童 雯、苏 瑜
联 络 员: 车绍泰
职 责: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领导小组的决策要求,起草、发布防汛工作各项命令、通知、文件及汛情信息;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相关事宜和工作;做好防汛知识宣传工作,做好防汛相关事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抗洪抢险的先进事迹。
(二)数据统计组
责任领导: 陈丽萍
组 长: 贤崇杰
常务副组长:蒙慧营
副 组 长: 孔健敏、纪锦健、李 霖
成 员: 肖建欢、李 袁、高秀春、曾鲁思、段 鑫、黄家丽、李 灵
联 络 员: 黄家丽
职 责:做好灾情前后的收集、整理、统计、核实工作。
(三)后勤保障与物资调度组
责任领导:王剑彪
组 长:魏 莹
副 组 长:郝嘉宇
成 员:卢樱云、黄钰宜、郑雯丹、姚志坚、徐静硕、冯春宣
联 络 员:姚志坚
职 责: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落实抢险所需的救灾物资、救灾工具、救生衣具和照明灯具(移动式)等抢险物资,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并做好登记造册检查。保证抢险救灾和物资储备所需的经费;负责协调安排灾民、来梧支援抢险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等的生活安置工作,以及协调安排抢险突击队的后勤保障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四)抢险突击组
责任领导: 刘 弢
组 长: 邓表勇
常务副组长:袁毅荣
副 组 长: 胡 亮、陈 炜
成 员: 张琛宇、程 毅、莫 东、莫启诚、原世聪、商其吉、陈以佳、朱保振、吴 强、黄海生
联 络 员: 莫启诚
职 责:负责学校物资的搬迁转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汛期灾害抢险工作;各抢险突击队在接到命令后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并落实安全措施,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抢险工作。
突击队人员构成(1185人):
梧高分队:150人 队长:谭远森
一中分队:150人 队长:苏举红
二中分队:75 人 队长:秦岳文
三中分队:65 人 队长:黄 珊
四中分队:85 人 队长:罗仲威
五中分队:65 人 队长:黄 颀
六中分队:25 人 队长:罗宇明
七中分队:80 人 队长:莫征宇
八中分队:80 人 队长:黎文任
十中分队:25 人 队长:谭耀生
十一中分队:25人 队长:陈 俭
十二中分队:25人 队长:莫少华
十四中分队:50人 队长:纪建超
十五中分队:50人 队长:张容海
十六中分队:20人 队长:练祖航
十七中分队:20人 队长:吴锦志
十八中分队:60人 队长:黎石坚
十九中分队:20人 队长:甘 露
六一幼分队:15人 队长:陈春明
教工幼分队:15人 队长:于群芳
实验幼分队:10人 队长:卢 苗
局机关分队:20人 队长:蒙乾文
培 文分队:26人 队长:黄 涛
新时代学校分队:9人 队长:覃鼎笙
电子科技学校分队:20人 队长:苏 良
注:各分队成立15-20人左右为一组的抢险突击小分队。
抢险责任地段:河西防洪堤(西江汊河桥~角嘴)。
(五)救灾安置组
责任领导: 王剑彪
组 长: 李 波
常务副组长:蒙乾文、袁炳全
成 员: 李柳萍、黄 昕、刘建成、黄 芳、甘方来、覃学华、孔颖婷、陈璐姗、容明晖、廖从梅、陈旭彬
联 络 员: 孔颖婷
职 责:负责协调落实各学校接受灾民安置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各学校水位、安置教室数量和联络人情况
表一、梧州市城区学校水位、可用安置教室数量表(河东片)
学校名称 |
学校最 低水位 (米) |
学校主通道最低水位(米) |
水位 27 米以上可用于安置的教室(间) |
可安置人数(含宿舍) |
联络人 |
梧州三中 |
28.8 |
28.8 |
25 |
500 |
黄 珊 |
梧州八中 |
50 |
50 |
30 |
1600 |
黎文任 |
梧州十中 |
23.5 |
23.5 |
15 |
300 |
谭耀生 |
梧州十一中 |
30.65 |
30.65 |
20 |
400 |
陈 俭 |
梧州十四中 |
50 |
50 |
18 |
360 |
纪建超 |
梧州十九中 |
27 |
28 |
15 |
600 |
甘 露 |
六一幼儿园 |
27.5 |
27.5 |
13 |
260 |
陈春明 |
梧州市特殊 教育学校 |
26.20以上 |
26.20以上 |
22 |
200 |
胡沛洁 |
梧州市文化路小学 |
26.20以上 |
26.20以上 |
9 |
180 |
王婷 |
梧州市第三实验小学 |
29以上 |
29以上 |
24 |
450 |
阮迎春 |
梧州市富民小学 |
24 |
22.5 |
18 |
300 |
辛颖 |
梧州市北环路小学 |
30以上 |
26.20以上 |
7 |
130 |
欧阳欣 |
梧州市培正小学 |
30以上 |
30以上 |
12 |
200 |
岑静 |
梧州市黄埔双语实验学校 |
29 |
29 |
35 |
1200 |
黎晓明 |
梧州市电子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
26.60 |
26.60 |
30 |
1200 |
杨金海 |
梧州市新时代职业技术学校 |
26.5 |
26.5 |
16 |
300 |
覃鼎笙 |
梧州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
21 |
21 |
6 |
138 |
林健强 |
梧州市培文学校 |
26.2以上 |
26.2以上 |
40 |
2000 |
黄 涛 |
表二、梧州市城区学校水位、可用安置教室数量表(河西片)
学校名称 |
学校最低水位 (米) |
学校主通道最低水位(米) |
水位 27米以上可用于安置的教室(间) |
可安置人数(含宿舍) |
联络人 |
梧州高中 |
23.38 |
23.38 |
60 |
3000 |
谭远森 |
梧州一中 |
22 |
22 |
59 |
1180 |
苏举红 |
梧州二中 |
26 |
26 |
39 |
800 |
秦岳文 |
梧州四中 |
26.6 |
26.6 |
36 |
720 |
罗仲威 |
梧州五中 |
17.5 |
24.9 |
25 |
500 |
黄 颀 |
梧州六中 |
35 |
35 |
15 |
300 |
罗宇明 |
梧州七中 |
23.88 |
23.88 |
23 |
1600 |
莫征宇 |
梧州十二中 |
35 |
35 |
20 |
800 |
莫少华 |
梧州十五中 |
31 |
31 |
42 |
840 |
张容海 |
梧州十六中 |
35 |
35 |
0 |
0 |
练祖航 |
梧州十七中 |
35 |
35 |
30 |
1984 |
吴锦志 |
梧州十八中 |
45 |
45 |
32 |
2100 |
黎石坚 |
梧州市实验 幼儿园 |
32 |
35 |
12 |
240 |
卢 苗 |
市教工幼儿园 |
26.6 |
26.6 |
9 |
180 |
于群芳 |
梧州市逸夫小学 |
27.24 |
27.24 |
24 |
450 |
梁燕 |
梧州市第一实验小学 |
33.22 |
33.22 |
30 |
400 |
刘卓俊 |
梧州市新兴二路小学 |
35 |
30 |
50 |
1000 |
蒙小红 |
梧州市新兴小学 |
29 |
28.5 |
45 |
900 |
李海燕 |
梧州市大塘小学 |
30 |
28 |
12 |
240 |
何璟 |
梧州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49 |
49 |
5 |
100 |
聂铃峰 |
注:每个教室可安置 4-5 户家庭(20 人)。
(六)安全保卫组
责任领导:杨 丽
组 长:熊桂清
副 组 长:甘德源
成 员:梁 深、阙美娜、谢智丰、盘志学、林文雄、余 妙
联 络 员:阙美娜
职 责:负责督促落实洪水期间各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七)卫生防疫与清扫工作组
责任领导:刘 弢
组 长:贤崇杰
副 组 长:林二波、蒙卫民
成 员:邓 巍、谭志超、温柱基、冯丽薇、严凤兰、谭素娟、黄尚高、陈芷君、钟志恒、岑铃潇、林 敏
联 络 员:冯丽薇
职 责:负责督促落实洪水期间各类防疫药品储备,做好汛期卫生防疫指导工作,做好洪水期间各学校食品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测工作;负责洪水退后清扫工作,组织清扫责任地段:(河东、河西都漫堤时);市学德路(河东中山小学旁边)。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八)考试保障组
责任领导: 陈丽萍
组 长: 李沂峰
常务副组长:黎广华、贤崇杰
副 组 长: 袁炳全、张 健
成 员: 张仲廷、刘纪欣、陈 琳、甘方来、陈妍雅
联 络 员: 陈 琳
职 责:负责中考和期末检测工作,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天气预报实际情况,提前研判强降雨对考试的影响,健全防灾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准备,细化应急措施,确保考点考场安全、考务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九)督查工作组
责任领导:王剑彪
组 长:王钰钧、赵 瑛
成 员:卓智聪、黎 萍、关 丰、林云珍、李燕贞、李运燕、邓 洪
联 络 员:关 丰
职 责: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防汛各项工作;按属地原则,检查指导各学校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对防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汛期救灾安全工作预案,成立各职能工作组,扎实做好学校的抗洪抢险工作。请市直管各学校按要求组建抢险突击分队。如有变动,请把修改的材料报送我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
(二)汛期受灾期间,各学校要安排值班,领导要带头值班。领导的手机及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要手续清楚,签名移交下一班。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五)汛期期间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区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六)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药品的管理,以及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洪水来临前,迅速关闭、切断可能受浸区的输电、燃气系统,防止发生其它灾害事故。
(七)落实各类防汛救灾物资,包括水、电、粮等方面。
(八)密切关注水情变化,根据不同水位段,实施相应的应急防御方案,按照各单位预案要求和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全市转入紧急防汛期,市区学校的各抢险突击队实行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开赴抢险地点。
(九)受淹学校要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自身力量,做好物资搬迁及教职工生活安排等工作。洪水开始退落时,要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清扫污泥垃圾。同时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十)学校附近居民区受淹时,水位较高的中小学要配合做好灾民的物资存放和生活安置工作,配合做好来梧支援抢险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等的生活安置工作,作为安置点的学校,要制订工作方案,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汛期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到水浸区游泳或玩耍。
(十二)为确保师生的安全,若洪水淹没学生上学道路,学校可自行决定让学生延迟上学或停课,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汛情和应急响应等级,及时发布汛情和停课信息。
(十三)学校接到停课指令后,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疏散学生;对无法回家而在学校停留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学生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十四)各受灾学校要做好灾情统计工作,以便洪灾过后能及时开展灾后重建,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十五)认真做好各级各类考试工作,确保统一考试顺利进行。汛期期间的高考、中考的具体工作方案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期考,如遇洪水淹校,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及时停止学校考试,待洪水退后再另外安排补考。
四、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梧州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要求,为确保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防洪抗洪有关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一)没有制订相应的防洪预案(以上交本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准)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落实预案内容。
(二)没有按预案要求落实汛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在防汛抗洪期间,私自外出(离开本市)活动而不请假。
(四)玩忽职守、贻误战机。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本预案由梧州市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4年度防汛工作结束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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