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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9日
标  题:关于调整《2024年梧州市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梧教办〔2024〕16号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关于调整《2024年梧州市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梧教办〔2024〕16号

2024-04-30 17:50     来源:梧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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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管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新修订的《梧州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要求,我局调整了《2024年梧州市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2024年梧州市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根据《梧州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要求,为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汛期洪灾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和《梧州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江河水灾,包括江河洪水、堤防决口、岸坡大面积滑坡等灾害。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防汛抗洪救灾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汛救灾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到及时安排,及时布置,及时抢险。

二、机构和职责

成立相应的防汛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与指导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防汛救灾工作。

组 长:覃映霞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剑彪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陈维光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

        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丽萍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刘  弢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丽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吴  琼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熊桂清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蒙剑仪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  波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蒙慧营  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负责人

    李宜嬴  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科长

    贤崇杰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袁毅荣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人

    邓表勇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科长

    蒙乾文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甘德源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副科长

    袁炳全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胡  亮  市电化教育站站长

    陈  炜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王钰钧  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管中学(幼儿园)、局直管职业学校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数据统计组、后勤保障与物资调度组、抢险突击组、救灾安置组、安全保卫组、卫生防疫与清扫工作组、考试保障组、督查工作组等九个工作组。

(一)综合办公室

责任领导:  杨  丽

组    长:  蒙剑仪 

常务副组长:邓表勇

副 组 长:  梁钰梅

成    员:  滕  瑜、卢钦全、覃渝林、江献群、凌秋菊、覃妃柳、童  雯、苏  瑜  

联 络 员:  车绍泰

职    责: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领导小组的决策要求,起草、发布防汛工作各项命令、通知、文件及汛情信息;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相关事宜和工作;做好防汛知识宣传工作,做好防汛相关事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抗洪抢险的先进事迹。

(二)数据统计组

责任领导:  陈丽萍 

组    长:  贤崇杰

常务副组长:蒙慧营

副 组 长:  孔健敏、纪锦健、李  霖   

成    员:  肖建欢、李  袁、高秀春、曾鲁思、段  鑫、黄家丽、李  灵 

联 络 员:  黄家丽

职    责:做好灾情前后的收集、整理、统计、核实工作。

(三)后勤保障与物资调度组

责任领导:王剑彪 

组    长:魏 莹

副 组 长:郝嘉宇

成    员:卢樱云、黄钰宜、郑雯丹、姚志坚、徐静硕、冯春宣    

联 络 员:姚志坚

职    责: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落实抢险所需的救灾物资、救灾工具、救生衣具和照明灯具(移动式)等抢险物资,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并做好登记造册检查。保证抢险救灾和物资储备所需的经费;负责协调安排灾民、来梧支援抢险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等的生活安置工作,以及协调安排抢险突击队的后勤保障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四)抢险突击组

责任领导:  刘  弢 

组    长:  邓表勇

常务副组长:袁毅荣

副 组 长:  胡  亮、陈  炜 

成    员:  张琛宇、程  毅、莫  东、莫启诚、原世聪、商其吉、陈以佳、朱保振、吴  强、黄海生

联 络 员:  莫启诚

职    责:负责学校物资的搬迁转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汛期灾害抢险工作;各抢险突击队在接到命令后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并落实安全措施,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抢险工作。

突击队人员构成(1185人):

梧高分队:150人  队长:谭远森

一中分队:150人  队长:苏举红

二中分队:75 人  队长:秦岳文

三中分队:65 人  队长:黄  珊

四中分队:85 人  队长:罗仲威

五中分队:65 人  队长:黄  颀

六中分队:25 人  队长:罗宇明

七中分队:80 人  队长:莫征宇

八中分队:80 人  队长:黎文任

十中分队:25 人  队长:谭耀生

十一中分队:25人 队长:陈  俭

十二中分队:25人 队长:莫少华

十四中分队:50人 队长:纪建超

十五中分队:50人 队长:张容海

十六中分队:20人 队长:练祖航

十七中分队:20人 队长:吴锦志

十八中分队:60人 队长:黎石坚

十九中分队:20人 队长:甘  露

六一幼分队:15人 队长:陈春明

教工幼分队:15人 队长:于群芳

实验幼分队:10人 队长:卢  苗

局机关分队:20人 队长:蒙乾文

培  文分队:26人 队长:黄  涛

新时代学校分队:9人  队长:覃鼎笙

电子科技学校分队:20人 队长:苏  良

注:各分队成立15-20人左右为一组的抢险突击小分队。

抢险责任地段:河西防洪堤(西江汊河桥~角嘴)。

(五)救灾安置组

责任领导:  王剑彪

组    长:  李  波 

常务副组长:蒙乾文、袁炳全

成    员:  李柳萍、黄  昕、刘建成、黄  芳、甘方来、覃学华、孔颖婷、陈璐姗、容明晖、廖从梅、陈旭彬 

联 络 员:  孔颖婷

职    责:负责协调落实各学校接受灾民安置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各学校水位、安置教室数量和联络人情况

表一、梧州市城区学校水位、可用安置教室数量表(河东片)

学校名称

学校最

低水位

(米)

学校主通道最低水位(米)

水位 27 米以上可用于安置的教室(间)

可安置人数(含宿舍)

联络人

梧州三中

28.8

28.8

25

500

黄  珊

梧州八中

50

50

30

1600

黎文任

梧州十中

23.5

23.5

15

300

谭耀生

梧州十一中

30.65

30.65

20

400

陈  俭

梧州十四中

50

50

18

360

纪建超

梧州十九中

27

28

15

600

甘  露

六一幼儿园

27.5

27.5

13

260

陈春明

梧州市特殊

教育学校

26.20以上

26.20以上

22

200

胡沛洁

梧州市文化路小学

26.20以上

26.20以上

9

180

王婷

梧州市第三实验小学

29以上

29以上

24

450

阮迎春

梧州市富民小学

24

22.5

18

300

辛颖

梧州市北环路小学

30以上

26.20以上

7

130

欧阳欣

梧州市培正小学

30以上

30以上

12

200

岑静

梧州市黄埔双语实验学校

29

29

35

1200

黎晓明

梧州市电子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26.60

26.60

30

1200

杨金海

梧州市新时代职业技术学校

26.5

26.5

16

300

覃鼎笙

梧州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21

21

6

138

林健强

梧州市培文学校

26.2以上

26.2以上

40

2000

黄  涛

表二、梧州市城区学校水位、可用安置教室数量表(河西片)

学校名称

学校最低水位

(米)

学校主通道最低水位(米)

水位 27米以上可用于安置的教室(间)

可安置人数(含宿舍)

联络人

梧州高中

23.38

23.38

60

3000

谭远森

梧州一中

22

22

59

1180

苏举红

梧州二中

26

26

39

800

秦岳文

梧州四中

26.6

26.6

36

720

罗仲威

梧州五中

17.5

24.9

25

500

黄  颀

梧州六中

35

35

15

300

罗宇明

梧州七中

23.88

23.88

23

1600

莫征宇

梧州十二中

35

35

20

800

莫少华

梧州十五中

31

31

42

840

张容海

梧州十六中

35

35

0

0

练祖航

梧州十七中

35

35

30

1984

吴锦志

梧州十八中

45

45

32

2100

黎石坚

梧州市实验

幼儿园

32

35

12

240

卢  苗

市教工幼儿园

26.6

26.6

9

180

于群芳

梧州市逸夫小学

27.24

27.24

24

450

梁燕

梧州市第一实验小学

33.22

33.22

30

400

刘卓俊

梧州市新兴二路小学

35

30

50

1000

蒙小红

梧州市新兴小学

29

28.5

45

900

李海燕

梧州市大塘小学

30

28

12

240

何璟

梧州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49

49

5

100

聂铃峰

注:每个教室可安置 4-5 户家庭(20 人)。

(六)安全保卫组

责任领导:杨  丽  

组    长:熊桂清 

副 组 长:甘德源

成    员:梁  深、阙美娜、谢智丰、盘志学、林文雄、余  妙

联 络 员:阙美娜

职    责:负责督促落实洪水期间各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七)卫生防疫与清扫工作组

责任领导:刘  弢 

组    长:贤崇杰

副 组 长:林二波、蒙卫民    

成    员:邓  巍、谭志超、温柱基、冯丽薇、严凤兰、谭素娟、黄尚高、陈芷君、钟志恒、岑铃潇、林  敏  

联 络 员:冯丽薇

职    责:负责督促落实洪水期间各类防疫药品储备,做好汛期卫生防疫指导工作,做好洪水期间各学校食品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测工作;负责洪水退后清扫工作,组织清扫责任地段:(河东、河西都漫堤时);市学德路(河东中山小学旁边)。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八)考试保障组

责任领导:  陈丽萍  

组    长:  李沂峰

常务副组长:黎广华、贤崇杰

副 组 长:  袁炳全、张  健  

成    员:  张仲廷、刘纪欣、陈  琳、甘方来、陈妍雅    

联 络 员:  陈  琳

职    责:负责中考和期末检测工作,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天气预报实际情况,提前研判强降雨对考试的影响,健全防灾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准备,细化应急措施,确保考点考场安全、考务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九)督查工作组

责任领导:王剑彪 

组    长:王钰钧、赵  瑛 

成    员:卓智聪、黎  萍、关  丰、林云珍、李燕贞、李运燕、邓  洪 

联 络 员:关  丰

职    责: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防汛各项工作;按属地原则,检查指导各学校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对防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汛期救灾安全工作预案,成立各职能工作组,扎实做好学校的抗洪抢险工作。请市直管各学校按要求组建抢险突击分队。如有变动,请把修改的材料报送我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

(二)汛期受灾期间,各学校要安排值班,领导要带头值班。领导的手机及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要手续清楚,签名移交下一班。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五)汛期期间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区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六)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药品的管理,以及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洪水来临前,迅速关闭、切断可能受浸区的输电、燃气系统,防止发生其它灾害事故。

(七)落实各类防汛救灾物资,包括水、电、粮等方面。

(八)密切关注水情变化,根据不同水位段,实施相应的应急防御方案,按照各单位预案要求和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全市转入紧急防汛期,市区学校的各抢险突击队实行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开赴抢险地点。

(九)受淹学校要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自身力量,做好物资搬迁及教职工生活安排等工作。洪水开始退落时,要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清扫污泥垃圾。同时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十)学校附近居民区受淹时,水位较高的中小学要配合做好灾民的物资存放和生活安置工作,配合做好来梧支援抢险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等的生活安置工作,作为安置点的学校,要制订工作方案,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汛期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到水浸区游泳或玩耍。

(十二)为确保师生的安全,若洪水淹没学生上学道路,学校可自行决定让学生延迟上学或停课,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汛情和应急响应等级,及时发布汛情和停课信息。

(十三)学校接到停课指令后,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疏散学生;对无法回家而在学校停留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学生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十四)各受灾学校要做好灾情统计工作,以便洪灾过后能及时开展灾后重建,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十五)认真做好各级各类考试工作,确保统一考试顺利进行。汛期期间的高考、中考的具体工作方案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期考,如遇洪水淹校,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及时停止学校考试,待洪水退后再另外安排补考。

四、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梧州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要求,为确保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防洪抗洪有关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一)没有制订相应的防洪预案(以上交本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准)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落实预案内容。

(二)没有按预案要求落实汛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在防汛抗洪期间,私自外出(离开本市)活动而不请假。

(四)玩忽职守、贻误战机。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本预案由梧州市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4年度防汛工作结束废止。


政策解读:关于《关于调整<2024年梧州市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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