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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前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9-03-18 17:32     来源:梧州市教育局     作者:梧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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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管各学校(含有关中职):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日召开的全国、全区和全市有关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做到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隐患“零漏洞”、重特大安全事故“零发生”,让全市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和寒假,确保全年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就认真做好我市寒假前后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最近,全国重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其他地方教育系统也相继发生实验设备爆燃、煤气中毒等事故,我市的蒙山县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1月9日,陈塘镇独峰组段一辆四轮电动车接5 名幼儿园学生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 名幼儿当场死亡,1 名幼儿重伤,3 名幼儿轻伤)和苍梧县石桥中学发生一起宿舍管理员打伤学生事件,教训深刻,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要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学校、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扎实做好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要认真查。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校车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食品与饮用水安全等领域进行逐项排查,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切实查清楚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措施是否完善、安全设施是否配套、教育管理是否到位、专项治理是否落实,要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环节。重点部位要经常查、反复查,确保不留隐患、不余盲区。二要彻底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坚决予以整改,要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紧盯不放、严格整改,建立清单、逐项销号。要认真梳理今年以来安全大检查及平安校园评定反馈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回头看”,严查学校是否真正整改、安全隐患是否消除、制度措施是否落实。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问题。

三、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放寒假前后易发安全事故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一)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密切协调当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警校联动机制,加大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力度,维护校园周边良好治安秩序。加强学校“三防”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学校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和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车辆擅自进入校园。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期,保安人员必须携带防卫器械,并按规定着装在岗值勤。加大校园安全巡逻检查力度,对重要区域要逐点巡查,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夜间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置。加强对学生之间、师生及职员之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做好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防止发生学生欺凌、教职员工打架斗殴和人身伤害等问题。

(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着力提升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要重点检查校车状况是否良好,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要求,行驶线路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取得校车许可。务必在放寒假前排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学生,是否有车辆超员接送学生,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行为。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梧州市教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梧教安稳〔2018〕94号)要求,切实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要求开展日巡查、月检查,对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要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重点检查食堂燃料的储存、使用是否安全,油烟机是否及时清理,学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室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使用明火,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使用铁栅栏将宿舍大门上锁,配电房是否堆放杂物。严格按标准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加强水电气等设施的维护管理,使设施器材始终保持安全状态,加强校园应急灭火力量建设,切实提高学校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各学校可利用寒假期间,开展一次食堂炉具、烟道的清洗保养和电气消防设施的全面检测。学校要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提醒学生及家长安全使用燃气淋浴器,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学校小卖部(超市)、生活饮用水及卫生状况的检查和监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食堂管理,对原材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各环节实施严格监管,保证学生饮食安全。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健康上岗和安全卫生操作。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通风消毒、传染病报告等制度,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中小学要检查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水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的购买、管理、使用、报废药品处置是否符合要求。尤其要检查危化品的购买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储存场所有无防盗、防爆、防火等措施,入库、出库及领用手续是否完备,使用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实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等。

(六)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各学校可利用寒假期间,对所有(含在用、在建和闲置的)校舍、活动场所和教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采取措施:对D级危房应立即无条件停止使用或封闭管理;对C级危房和其他不能安全使用的校舍也应立即停止使用或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要注意校舍维修工程对原有建筑结构安全的鉴定、加固和维护。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切实作出安全评估,必要时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安全鉴定。新建、改扩建和维修工程,以及安全排查进行整改的校舍,都必须经验收合格、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发布安全提示,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演练、短信、家长会、告家长书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并要求学生在假期要通过梧州市安全教育平台自觉学习安全相关知识,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的通知》(梧教安稳〔2019〕4 号)要求,及时完成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醒师生、家长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加强师生防电信诈骗教育,提高识别诈骗信息的能力。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9〕1号)要求,各级各校结合实际采取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倡导环境保护新风尚。要开展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学生认真学习有关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小知识以及如何急救中毒者的基本常识,让学生当好安全防范的宣传员和辅导员。要加强重点人群的教育,及时掌握动态信息,落实相应措施,用情、用心做好服务管理。要强化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和责任,提醒家长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教育学生注意游玩安全,不到发生自然灾害,无安全保障的地区、场所游玩。

五、强化应急响应制度,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的带班、值班和护校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发生突发事故或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妥善处置。严格遵守紧急信息报送有关规定,明确信息报送责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坚持“先报事后报情”原则,初报时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通过口头报告,随后形成文字信息上报,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结果,不得隐瞒、迟报和漏报。因落实值班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梧州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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