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学校安全事故发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梧州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确保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学校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梧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梧州市教育局所属的各级各类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含幼儿园)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突发公共事件种类
1.4.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龙卷风、暴风雪、雷电、暴雨等气象灾害;江河泛滥、水库决堤等洪水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质沉降、地震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地质灾害。
1.4.2事故灾害类事件。主要包括:学校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学校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楼梯间踩踏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的伤亡事件,学生坠楼、溺水、触电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1.4.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发生在学校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因校内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的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禽流感、甲型 H1N1、EV71肠道传染性疾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1.4.4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利用计算机网络设置病毒程序,进行干扰破坏;利用校园网络发送不良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宣传活动,窃取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事件。(此项另外成文下发)
1.4.5考试泄密事件。主要包括:中考、高考、成考、自考、英语等级、学业水平考试等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舞弊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此项另外成文下发)
1.4.6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1.5应急预案体系
梧州市教育局是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根据梧州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成立梧州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局长担任总指挥,书记、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并分工负责相关应急工作,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在局长的领导下,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处置和部署本系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必要时)的突发公共事件。
1.6工作原则
1.6.1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梧州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6.2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遵循分级管理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置和指导、督促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校(园)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
梧州市教育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教育局领导小组"),负责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学校的安全工作。
1.6.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1.6.4部门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有关科室负责人要按照梧州市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的分工,立即开展工作,深入一线,处置情况,组织抢险救灾,控制事态发展,尽快形成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的工作格局。
1.6.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1.6.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质、经费保障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2 危险性分析
2.1 教育概况
梧州市教育局市本级有完全中学2所,普通高中 3所,普通初中 10所,职业中学8所(其中6所民办),幼儿园2所,教育基地一个,在校中学生36034人,在职教职工 2236人。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危险源:学校建筑物、实验室、食堂、计算机房、学生宿舍、电器、楼道、公共设施、建筑工地等。
风险分析:学校人员密集,一旦突发公共事故,处置难度大,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学校地理位置特殊,有的坐落在江边,有的紧靠公路,有的地处偏僻,尤其是边远山区的特殊环境给学生的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学校里的实验室、食堂、计算机房、学生宿舍等都是事故易发场所,而相应的安全设施还没有完全到位。有些学校校舍还是预制板机构,安全隐患较大;随着基建项目增多,安全生产事故,建筑工程事故的防范任务也不断加重;夏季容易发生暴雨、雷击等气象灾害和汛期水灾,这些都是造成突发事故的潜在因素;教育局及下属各校(园)虽已制定了各种安全事故专项预案,但并没有一个规范的整体预案,一定程度上存在条块分割,缺少合力的状况。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阳永煊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丹虹 教育局党委书记
黄坤和 教育局纪委书记
梁 菲 副局长
何炎明 调研员
组 员:教育局各科室成员、直管学校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中职学校校长。
(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件一)
3.1.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分工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市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协同各职能部门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总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上报各类突发事件情况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设在教育局办公室 ; 联系电话:3824912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处理,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以下工作机构:
(一)组织指挥组
(1)人员组成
总指挥: 阳永煊 局长
副总指挥:李丹虹 党委书记
黄坤和 纪委书记
梁 菲 副局长
何炎明 调研员
成 员:局各科室成员、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824912)具体负责协调梧州市学校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工作职责:
负责突发事件(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指导各有关小组及时、迅速、有效开展救援工作;协调处理应急救援工作中涉及的有关重大问题,了解掌握事态发展信息,适时调整方案,抢救生命,保护财产减少损失;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现场指挥部构成
现场指挥部的构成如下图所示。
(二)现场抢救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阳永煊 局长
副组长:梁 恩 计划财务科副科长
成 员:谭建华 电教站站长
黄仲华 考试院副院长
黎晓明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黎火南及学校、幼儿园校长
联络员:黎火南 电话:3824756
(2)工作职责: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等。
(三)伤患救助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梁 菲 副局长
副组长:胡 欣 办公室负责人、团工委书记
成 员:陈 玮 基础教育科科长
邓表勇 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梁小帆 考试院院长
梁汝祥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学校、幼儿园中层以上领导
联络员:邓表勇 电话:3824756
(2)工作职责: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四)事故调查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黄坤和 纪委书记
副组长:谢康礼 纪检监察科科长
成 员:黎洪峰 纪检监察科副科长
茹铭江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党支部书记
黎 忠 勤工俭学总公司总经理
柳 丹 梧州市教育服务公司副经理
学校、幼儿园纪委委员
联络员:黎洪峰 电话:3841410
(2)工作职责: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办法等。
(五)宣传信息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李丹虹 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丽萍 党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欧红涛 电教站副站长
梁文志 党委办公室干部
莫征宇 党委办公室干部
王海礁 团工委干部
学校、幼儿园党组织负责人
联络员:梁文志 电话:3824936
(2)工作职责:按照局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和报道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新闻采访工作,编发宣传资料,正确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稳定伤者情绪,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防止校园混乱;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材料、简报的起草、打印、发送、记录、装档、留存等工作,做好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宣传信息网络体系,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
(六)善后处理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何炎明 调研员
副组长:袁毅荣 职教科副科长
成 员:陈 洪 计财科干部
刘水桂 职教科干部
黎 萍 职教科干部
许文瑶 职教科干部
学校、幼儿园工会主席
联络员:黎萍 电话:3851141
(2)工作职责: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等。
(七)后勤保障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梁洪展 计划财务科科长
副组长:黎观辉 服务公司总经理
成 员:吴壮贤 督导室主任
姜永田 资助办副主任
唐成就 计财科干部
容桃朝 基础教育科干部
龚旭光 计财科干部
学校、幼儿园总务处主任
联络员:黎观辉 电话:3908878
(2)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预算,统筹经费管理,做好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工作;检查指导各学校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落实情况,确保及时、安全、有效完成保障任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现场治安警戒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何 强 人事科科长
副组长:吴 琼 人事科副科长
成 员:陈跃红 行政办公室主任科员
刘筱梅 基础教育科干部
陈健萍 基础教育科干部
秦岳文 基础教育科干部
贾 婉 行政办公室干部
梁丽贞 行政办公室职工
学校、幼儿园政教主任
联络员:秦岳文 电话:3824756
预案启动后,上述指挥长、各组组长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急救险,由副指挥长、该组副组长负起组长职责。
(2)工作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周围建立治安警戒保障救援队伍、物质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防止与救援人员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指挥危害区域内人员的撤离、保障车辆的顺利通行;指引不熟悉地形和道路情况的应急车辆进入现场,及时疏通交通堵塞,清理交通障碍物;维护撤离区域和人员安置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保卫撤离区域内和各封锁路口附近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主要采取督查、月安全汇报方式及时了解危险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安全隐患较大的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并请求协助解决。(梧州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制度见附件 3)
4.2预警行动
预测
1.教育局组织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监测体系,加强对学校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本系统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
2.应急工作小组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库,各科室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库的建设。常规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
(1)可能诱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2)主要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数量、分布及有关内容。
(3)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及影响区域。
(4)严重损害师生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的类型、影响区域及后果。
(5)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质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
(6)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1.报送内容: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人等。
2.报送程序:分两级报送。
属于较大(III 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IV级)的,应立即报告(区)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属地)政府应急办);属于特别重大(II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I级)的,应立即如实向(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市教育局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市安监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报告内容见附件2)。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警电话为:110(盗警)、119(火警)、120 (急救中心)、122(交通事故)。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教育局主要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造成不良影响。
5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响应程序
5.1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划分及响应程序
事件划分
根据我市教育系统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等,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 一般事件(Ⅳ级)四个等级。
响应程序
(1)Ⅳ级响应:当发生事故的事故级别为一般(Ⅳ)级,或事故预警级别为较重(Ⅲ)级以下时,采取Ⅳ级响应,由学校启动学校相应的应急预案。
(2)Ⅲ级响应:当发生事故的事故级别为较重(Ⅲ)级,或事故预警级别为严重(Ⅱ)级时,采取Ⅲ级响应,梧州市教育局要及时上报到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安监局,由市政府、市教育局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教育局配合市政府做好工作。
(3)Ⅱ级响应:当发生事故的事故级别为严重(Ⅱ)级,或事故预警级别为特别严重(Ⅰ)级时,采取Ⅱ级响应,市教育局要及时上报到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安监局,由市政府、市教育局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教育局配合市政府做好工作。
(4)Ⅰ级响应:当发生事故的事故级别为特别严重(Ⅰ)级时,采取Ⅰ级响应,市教育局要及时上报到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市教育局应急指挥中心、市安监局,由市政府、市教育局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教育局配合市政府做好工作。
5.2应急结束
市教育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聘请有关部门及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开展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市帮助完成相关调查,及时向市政府和区教厅报告调查结果。
6信息发布
梧州市教育局宣传信息组要与有关学校联系, 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将掌握的信息经局长审阅批准后,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区教厅等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信息,准确、及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校园网监控,防止不良信息传播, 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7后期处置
7.1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工作在市教育局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由相关科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相关科室、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3)事故调查清楚之前,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事故现场。
7.2社会救助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市教育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应会同相关部门,迅速引导师生员工转移,安置到指定场所,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师生员工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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