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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教办〔2017〕109号-关于印发市教育局第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7-09-19 17:26     来源:梧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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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直管各学校、二层机构:

  现将《梧州市教育局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4日

 

 

梧州市教育局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为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有效防止和迅速处置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非正常访、恶性闹访及围堵巡视组驻地等各类事件,确保十三届市委第四轮专项巡视期间市教育局和直管学校(单位)的安全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局机关及直管学校(单位)因信访因素引起的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

  二、工作原则

  在局党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快速反应和科学应对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设立梧州市教育局第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期间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上进

  副组长:张  平  黄志海  陈  玮  唐  棣  黎洪锋

  成  员:梁  恩  王海礁  吴  琼  赖浪涛  唐小玲

  邓表勇  陈丽萍  袁毅荣  黎晓明  黄  晅

  马晓彤  秦岳文  冼西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访稳定日常工作。

  主  任:王海礁

  成  员:王学峰  卓智聪

  四、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当事单位或被投诉单位劝阻、处置突发群体信访事件。

  (二)负责现场联络和对外联系。

  (三)组织接待、疏导上访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四)收集、整理并向上级机关报告相关信息和处置情况,研究并落实应对处置措施。

  (五)负责突发集访事件的信息发布,以及媒体接待和舆论控制工作。

  (六)对上访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和劝返工作。

  (七)及时了解我局稳定动态,研究提出做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接待、疏导上访人员原则

  (一)分级负责,各所属学校发生信访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处理。

  (二)红岭大厦局机关发生信访,实行首访负责制,科室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接待,疏导上访人员,及时引导到局信访接待室(1624室)。

  六、应急处置办法

  发生突发性群体上访情况时,或信访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经组长批准启动本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一)应急状态启动后,突发事件涉及到的局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迅速掌控事态局面,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精心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妥善处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上访人员带离现场处理,尽量把影响降低限度。

  (二)严格依法处置,确保局机关及直管学校(单位)正常教学、工作秩序和公共财产安全。

  (三)协助相关单位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当集访人员不听劝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教学秩序,或出现打、砸、抢、烧,或危及人身安全等严重苗头时,立即向公安、综治部门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保护人身安全;局主要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收集、整理并报告相关信息和处置情况。

  (五)在突发事件消除后,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六)信访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和其他相关资料),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归档保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访的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凡是涉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访的,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和工作安排,做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同时要全力以赴做好资金、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有关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位。

  (三)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有关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按照《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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