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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日,梧州市教育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梧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就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强调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广大教师要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实现“四个相统一”。教育部、中央宣传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着力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队伍。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教育提质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桂政发〔2021〕34号),实施“强师惠师”计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补足配齐建强教师队伍,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着力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梧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推动我市教育总体水平迈入全区第一方阵,着力建设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梧州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实施队伍建设“强师”行动,梧州市教育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梧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二、研制过程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明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市教育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初稿,并向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5个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形成文件定稿。
三、主要目标
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到2024年,各学段生师比达到国家规定,基本消除各学段、学科和地区教师紧缺的现象。优化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壮大高水平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在市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名师、名校(园)长和名教研员。机制体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教师流动、调剂机制,建立完善校(园)长、教师、教研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更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人事管理体制机制。保障激励进一步有效,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的地位待遇切实提高,不合理工作负担进一步减轻,尊师重教的氛围进一步增强。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其中,17条主要任务主要围绕五个方面。
一是补足配强教师队伍。扩宽渠道创新招引,加大教师补充力度,至2024年,新补充教师5000人;聚力补充乡村教师,大力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特岗计划”和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缓解乡村和基层学校教师紧缺及结构不优问题。配齐配强教研队伍,鼓励从优秀一线教师中选拔任用专兼职教研员,严把教研员入口关,建立教研员退出机制。
二是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坚持思想铸魂,坚持价值导向,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实施师德专题教育,建立师德师风先进典型选树常态化机制,实施师德考评制度和师德监督体系,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实施“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和“市培计划”,实施名师、名校(园)长、名教研员培养工程,加强“三名”工作室建设。
三是优化教师资源统筹配置。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师资融合,依托集团化办学模式,搭建各层级学校之间校长和教师联动互助提升平台。深入推动教师轮岗交流,建立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深入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组织实施乡村支教计划,采取“校对校”对口支援、参加自治区安排支教、县域内动态走教等方式,至2024年,持续派出1200名教师参与支教走教工作,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
四是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书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校(园)长、书记岗位设置与任用管理,规范校(园)长、书记选拔任用程序,完善校(园)长、书记考核管理与激励机制。深化教研员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市、县教研机构对口联系乡村学校和教学点的工作机制,建立专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制度,强化教研员考核评价。完善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细则,建立分类分层评价机制;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落实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调整政策。深入推进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精准测算,动态调整“周转池”编制分配数额及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形成余缺调剂、周转使用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新机制。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五是提升教师地位待遇。推动教师地位提升,健全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机制,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家庭教育。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的联动机制和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收入待遇;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义务教育教师岗位考核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一补两贴”政策。健全教师奖励激励机制。健全完善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办法;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激励机制、奖教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和优秀教师进行奖励,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措施,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重要任务会商机制,按照职责协同推进。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领域优先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师队伍建设所需经费一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市本级、各县(市、区)按不低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各中小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三是加强督导落实。各县(市、区)要将“强师惠师”实施情况纳入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考核,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确保“强师惠师”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解读单位:梧州市教育局
解 读 人:蒙慧营
联系电话:0774-382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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