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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教育局组织调研,根据市本级初中毕业生和高中学位供给情况,制定2022年梧州市本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二、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政策,推进“阳光招生”工程,严格落实公示制度、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有组织、有计划、有保障招生,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完成 2022 年市本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2022 年梧州市本级高中阶段学校公、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二是明确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50%指标均衡分配到市本级初中学校。三是制定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方案。四是制定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具体办法,根据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考生志愿等依据分批次录取。五是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六是民办高中招生简章。
四、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有序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招生。实施自主招生学校比例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的 5%以内。加大对违纪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高中阶段学校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行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政策信息公开,让学生和家长全面、及时、充分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对招生工作进行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原文链接:关于做好2022年梧州市本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解读单位:梧州市教育局
解 读 人:贤崇杰
联系电话:0774-382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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