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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广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10号)的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梧州实际,制定了《梧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原则,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特殊教育服务,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一是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二是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进。三是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四是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提升,待遇保障提高。
(二)任务措施。
一是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全面落实“一人一案”,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发挥特殊教育学校骨干作用,规范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确保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不失学辍学。二是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三是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推动科研、教学改革与特殊教育融合。四是提升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实现市、县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建设布局合理的资源教室,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五是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拓宽特殊教育经费筹措渠道,提高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六是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配足配齐特殊教育师资,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地位待遇。
(三)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把办好特殊教育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市级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形成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政策亮点
(一)拓展学段服务。
大力推进市级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新建龙圩区特殊教育学校,迁建苍梧县特殊教育学校,长洲区、蒙山县在2所以上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加快以义务教育为重心的特殊教育快速向两端扩展,使残疾人在不同学段上都能学有所教。
(二)推进融合教育。
在入学安排上进一步保障普通教育优先,要求各县(市、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人数达到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60%以上。科学整合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科研教学改革与特殊教育,使融合教育更符合残疾学生和各种特殊需要学生的特点和认知学习规律。
(三)提升支撑能力。
加强市、县两级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为辖区内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巡回指导、教师培训、质量评价等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和服务,提高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加强特教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更加有效的奖惩和激励政策,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四)加强统筹保障。
加强特殊教育统筹规划和条件保障,发挥政府推动“特教特办”的优势,加大政策、资金、项目向特殊教育倾斜力度,加强教育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
解读单位:市教育局
解读人:孔健敏
联系电话:0774-382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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