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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216号)》等文件要求,市教育局组织调研,根据市本级初中毕业生和高中学位供给情况,制定2023年梧州市本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二、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招生,严格落实公示制度、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有组织、有计划、有保障招生,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完成2023年市本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制定2023年梧州市本级高中阶段学校公、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2023年,市本级公办普通高中共招生6300人,面向市本级初中学校招生6260人,面向各县(市)招生40人。
(二)工作措施
一是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50%指标分配到市本级初中学校。将梧州高中、梧州一中、梧州八中等三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市本级初中学校招生总人数的50%按照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人数比例分配到市本级各初中学校,确保市本级初中学校优秀学生均有机会入读市本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二是制定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方案。将梧州高中、梧州一中、梧州八中等三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放在提前批次,提前批次志愿只设一个志愿,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考生填报志愿时,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对应填报学校最低等级要求以上。
三是制定市本级高中阶段招生具体办法,根据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考生志愿等依据分批次录取。2023年普通高中录取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的方式,录取 分五个批次进行,分别是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 四批。
四是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考生可以填报3个平行志愿,每一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每一所学校可以填报3个专业。
五是民办高中招生简章。对民办高中学校的学校性质、地址、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进行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有序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招生。实施自主招生学校比例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大对违纪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高中阶段学校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行为。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政策信息公开,让学生和家长全面、及时、充分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
三是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招生录取平台依据学生填报的中招志愿和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录取。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对招生工作进行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2023年变化情况
志愿设置和录取批次变化。一是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为梧州高中、梧州一中、梧州八中3所,增加了梧州八中。二是黄埔双语实验学校、培文学校、未来高级中学3所民办学校与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同一批次录取。三是中职学校录取增加广西工商技师学院和广西经贸学校两所区直中职学校。
解读单位:梧州市教育局
解读联系人:贤崇杰、袁毅荣
解读联系电话:0774-3824758、0774- 385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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