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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本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2025-12-25 11:25     来源:梧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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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附件17《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实施细则》明确了大学新生入学资助主要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上学所需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区内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500 元,区外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1000 元。现印发《梧州市本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实施细则》。

二、修订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      

三、主要内容

(一)补助对象

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市本级高中(中职)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当年度被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补助标准

区内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500元/生,区外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1000元/生。

(三)申请与评审

入学补助资金的申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生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登录“梧州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在线申请,上传佐证材料(含:个人信息、银行卡号、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待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确定受助名单。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解读单位:梧州市教育局

解读联系人:李萍

解读联系电话:0774-3843200


文件关联: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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