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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9 09: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发布《梧州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大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全文公开(网址:http://jyj.wuzhou.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梧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17楼1721室,邮编:543003;电话:0774—3824936,电子邮箱:wzj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2条,主动公开文件259份,上报信息109条,公开回复人大、政协提案15份。及时更新梧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公开机构职能与领导简介,其中机构职能(包括我局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简介、二层机构、代管国有企业名称和主要职能、联系电话)。按要求及时公布梧州市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和梧州市教育局2020年部门决算。行政处罚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在“广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年内共处理行政处罚数量0件。解读了《梧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等13份文件方案。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138件,已办结138件;受理群众问政1290份,答复1290份;市长信箱2份,办结2份,办结率均达100%。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回应入学难、网络舆情等问题4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调整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平台,依法依规办理答复工作。2021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受理并办结。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对政府信息实行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小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二层机构、直管学校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组织领导、信息制作、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保密、技术维护“六位一体”的信息公开工作架构。2021年市教育局制定、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设8个子栏目:政府信息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积极强化监督保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主任抓落实,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责任追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有效开展。2021年无社会评议监督反映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60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整改2020年发现的问题。

一是建立了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对于应公开尽公开落实到制度上,主动公开文件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放到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已完善了学校简介、义务教育阶段录取名单、政策文件及解读、办事指南等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公开的信息质量、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所提升。

(二)2021年存在问题。

一是还需进一步梳理细化我局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围绕群众需求进行服务,积极探索更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效果仍需继续提升,文件解读形式仍比较单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仍需继续拓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我局将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准确、便民、及时”为目标,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二是继续强化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21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