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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09: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发布《梧州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大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全文公开(网址:http://jyj.wuzhou.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梧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邮编:543000;电话:0774-38249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教育热点和重点问题,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招生工作,教师资格认证、招聘等信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在本单位网站主动公开公文51份,公告65条;公开人大建议答复11份,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0份;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388件、办结388件,办结率100%;收到留言311条,按时办结311条,办结率100%。按要求及时公布梧州市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和梧州市教育局2022年部门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办理工作,优化依申请工作办理流程。申请人可通过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电子邮件、传真提交、网站申请共五种方式申请公开信息。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规范答复4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根据《梧州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完善各项信息。进一步完善发文审核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发文稿纸、各类公文均注明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的均注明理由,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梧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平台更新本机关各类政府信息,依托部门网站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专栏下设8个子栏目: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均做到专栏专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日常信息发布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和监督,参加全市政务公开集中检查2次。2023年无社会评议监督反映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34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整改2022年发现的问题。

一是加强部门业务指导,加强公文排版和内容的审核,对不符合规范的公文进行退文处理,修正后进行重审。

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处理。

(二)2023年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一问一答”知识点质量有待提高,知识点问题与政策应用场景、行政行为最小颗粒度的联系较弱。

二是存在部分信息分类不够精确,导致群众获取信息不便利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政策文件应用场景拆分行政行为最小颗粒度,逐步实现知识点精细化、标准化、场景化。

二是积极探索更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精确信息归类,细化信息分类,提高公众查找信息便利度,提高信息覆盖面、到达率,提高政务公开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的规定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23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